根據《2024年陜西省為縣以下醫療衛生機構定向招聘醫學類畢業生招聘公告》(以下簡稱《公告》)和安康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安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做好2024年縣以下醫療衛生機構定向招聘醫學類本科畢業生后續工作的通知》要求,現就應聘人員資格復審等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對象
按照《公告》要求,報名應聘寧陜縣相關招聘崗位,經網上資格初審通過的應聘人員。
二、資格復審安排
(一)時間及地點
1.時間:2024年8月13日至8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2.地點:寧陜縣衛生健康和醫療保障局3樓301室(寧陜縣城關鎮關口街115號原花園賓館)。
(二)應聘人員必須提供的資料
①《2024年陜西省為縣以下醫療衛生機構定向招聘醫學類畢業生報名表》2份(以下簡稱《報名表》),資格復審合格人員由審核人員簽字蓋章后1份上交,1份自己留存;②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含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③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有效驗證期內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可通過教育部學信網https://www.chsi.com.cn/打印);④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有效驗證期內的《中國高等教育學位在線驗證報告》(可通過教育部學信網https://www.chsi.com.cn/打印)。
(三)工作流程
應聘人員資格審查材料原件、復印件從左上角裝訂(復印件1套單獨裝訂),順序為:報名表、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招聘崗位所須的其他證明材料。
資格審查人員對應聘人員提交有關材料逐一核驗合格后,在報名表上加蓋資格審查單位印章。資格審查單位留存應聘人員資格復審材料復印件一套,應聘人員留存加蓋資格審查單位印章的報名表(作為參加考試、體檢等后續招聘環節的重要憑證,應聘人員須妥善保管)。
三、其他要求
(一)參加資格復審的應聘人員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到達指定地點親自參加資格復審,不得委托他人代辦。
(二)按照資格復審工作要求,應聘人員自行準備審核所須的相關資料原件及復印件。因個人原因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供資格復審所須材料的,按放棄應聘資格對待。參加資格復審應聘人員須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自行打印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和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須保證資審當日在查詢有效期內)。應聘人員資格復審時提供的相關資料必須真實有效。對提供虛假證件材料的,一經查實,取消應聘資格。
(三)應聘人員通過資格復審后,請及時關注考試公告。考試公告將在寧陜縣人民政府網站發布。未按期參加考試等招聘環節的取消應聘資格。
寧陜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和民政局
寧陜縣衛生健康和醫療保障局
2024年8月12日
原文標題:2024年寧陜縣定向招聘醫學類畢業生資格復審公告-寧陜縣人民政府
文章來源:https://www.ningshan.gov.cn/Content-27362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