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澠池縣人民政府批準,澠池縣公安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派出所治安輔助人員6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本次招聘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公開招聘、自愿報名、考試選拔、統一安排的方式進行,在考試、考察的基礎上擇優聘用。
二、招聘條件
(一)報考者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遵守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
2、年齡在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91年6月至2004年6月期間出生)的男性青年;
3、身體條件符合人民警察招錄的有關規定。男性凈身高在170cm及以上,雙眼矯正視力均不低于1.0(標準對數視力5.0);
4、具有大學專科及以上文化程度;退役軍人學歷放寬至高中(中專);
5、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職責所需的身體條件、心理素質和工作能力;
6、具備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同等條件下優先聘用下列人員:
1、中共黨員;
2、烈士、因公犧牲軍人和警察遺屬、子女;
3、退役軍人、退出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的救援人員;
4、警察類或者政法類院校畢業生;
5、具有崗位所需專業資質和專門技能人員;
6、國家和省規定的其他優先聘用情形。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本人曾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開除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團籍、在高等教育期間被開除學籍、被機關事業單位開除公職或辭退的;
2、在軍隊服役期間受記大過以上處分或者受黨內嚴重警告以上處分的;
3、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被行政拘留、勞動教養、收容教育、收容教養或者具有吸毒史的;
5、在各級公務員招考等國家法定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
6、有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7、曾因違反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規定,被解除勞動合同的;
8、家庭成員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9、本人或家庭成員參加非法組織或從事其它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10、其他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三、招聘崗位
派出所“一村一警”崗位(因崗位特殊,故限招錄男性)。
四、招聘辦法和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22年7月5日至7月7日;
2、報名地點: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股辦證大廳(公安局大門東側);
3、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與資格初審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4、報名者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等相關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個人征信證明,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3張;
5、初審合格,報名者須如實填寫《2022年澠池縣公安局招聘派出所治安輔助人員報名表》,凡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取消報名及考試資格。
(二)筆試
筆試采用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統一評分的方式。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公安業務知識、基本邏輯推理。筆試滿分為100分。
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面試
依據筆試成績,按擬招聘人數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如遇末位名次并列的可同時進入面試。筆試人員有缺考、作弊或成績為零分的,不得進入面試。
面試形式和內容:面試采取結構化的方式進行,重點考察應急處置能力、計劃組織協調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儀容儀表,滿分100分,面試成績在面試結束后當場公布。
(四)考試總成績計算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以后兩位數。考試總成績在澠池縣公安局予以公布。
(五)體能測試
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照擬招聘人數1:1.1確定參加體能測試人員。體能測試標準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試相關標準進行,體能不合格不能進入體檢環節。
(六)體檢
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如同一個崗位出現末位應試者考試總成績相同的情況,則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參加體檢人員。
體檢標準參照現行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自理。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體檢對象放棄體檢或因體檢不合格出現招聘崗位缺額的,可在應聘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考試總成績相同的則按確定體檢人員辦法進行遞補。
(七)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考察采取審查檔案和實地考察等方式進行,主要考察報考者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以及與應聘崗位相關的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并對報考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考察階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現招聘崗位缺額的不再遞補,因自愿放棄和資格復查不合格出現招聘崗位缺額的可以遞補。考試總成績相同的則按確定體檢人員辦法進行遞補。
(八)公示
根據考試總成績和考察情況,按報考崗位擇優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澠池縣公安局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
五、福利待遇
公示結束后,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我局委托勞務派遣公司與其簽訂勞務派遣合同,辦理聘用手續。本次招聘人員用工形式為勞務派遣,執行河南省一類行政區域最低工資標準,交納社會保險(養老保險、生育險、工傷保險、失業險、醫療保險)。
六、防疫要求
按照常態化疫情防控要求,應試者參加考試前應接受健康碼查驗及體溫測量,健康碼為綠碼及體溫測量合格的方可參加考試。應試者進入考點要服從現場管理,按要求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離,做好防范工作,不服從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應聘資格;故意隱瞞新冠肺炎真實病情或病原接觸史的,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七、本公告由澠池縣公安局負責解釋。
澠池縣公安局
2022年07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