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計劃
本次招聘書記員15名,負責審判輔助性事項。
二、崗位職責
書記員履行以下職責:辦理庭審準備中的事務性工作;檢查開庭時訴訟參與人出庭情況,宣布法庭紀律;擔任案件審理過程中的有關記錄和庭審刻錄工作;公布開庭審理公告;送達起訴書、答辯狀,填寫并送達法律文書和訴訟材料;辦理陪審員出庭的各項工作;接受、核對送交法院的各種證據并出具收據;打印并校對案件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等法律文書;整理、裝訂、歸檔案卷材料、案件信息錄入以及司法統計工作;完成法官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招聘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養、專業技能和職業操守;
3.嚴格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工作紀律、規章制度;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具體要求
1.年齡在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不限性別;
2.具有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法學、計算機及漢語言文學專業優先;
3.能夠熟練操作計算機進行中文錄入、編輯等工作;
4.戶籍所在地或經常居住地為許昌市。
(三)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現役軍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和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未畢業在校生;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3.曾被開除公職的或被人民法院辭退的;
4.本人及近親屬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5.其他不符合報考條件要求的。
四、信息發布與咨詢
許昌市人才中心微信公眾號、許昌公共就業網www.xcsggjy.com、許昌市魏都區人民法院官網及河南奔鼎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
五、招聘步驟
招聘工作按照報名、考試(包括筆試、面試)、體檢、考察、聘用等步驟實施。
(一)報名
本次招聘實行網上報名,報名時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證及相關信息,在考試聘用過程中必須一致。
網上報名:報考人員于2023年6月12日9:00—2023年6月14日17:30,自行下載填寫許昌市魏都區人民法院報名表,發送至郵箱:[email protected],在要求的時間內,滿100名后停止報名,以郵箱接收時間為準。
(二)筆試
(三)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主要測試考生的法律常識和履行書記員崗位職責應當掌握的專業知識,滿分為100分。筆試成績在許昌市人才中心微信公眾號、許昌公共就業網、許昌市魏都區人民法院官網、河南奔鼎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公布。
(三)面試
根據擬招聘人數與參加面試人數1:1.5的比例,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參加面試人員,比例內成績相同的,均進入面試。
參加面試的人員名單、時間、地點在許昌市人才中心微信公眾號、許昌公共就業網、許昌市魏都區人民法院官網、河南奔鼎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公布。
(四)體檢和考察
根據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按照從高到低的順序,按招聘崗位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選,體檢費用由個人承擔。
總成績并列時,依次按照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學歷層次的高低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名單。
體檢合格的人員進入考察環節,主要考察擬聘人員的政治思想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考察時需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信網”申請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無犯罪記錄證明等原件,同時提交復印件1份。留學回國的考生應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學歷認證報告。
面試結束后至擬聘用公示前,因報考人員自愿放棄體檢、考察或體檢、考察不合格出現缺額的,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六、用工方式
本次招聘的司法輔助人員,與用人單位委托的河南奔鼎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按規定簽訂勞務派遣合同,許昌市魏都區人民法院負責對招聘人員在崗工作期間的日常管理、使用和考核。聘用人員在崗使用期間違法違紀、考核不合格及其他符合合同解除和終止條件的,予以辭退。
七、待遇和保障
聘用人員的工資待遇參照我市最低工資標準執行,單位繳納社保,享受正常的雙休、法定節假日。
八、其他說明
(一)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將貫穿考試招聘工作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弄虛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資格,且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二)考生所留的個人聯系電話、通訊地址應準確無誤,并保持通訊工具暢通,因考生個人原因無法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負責。
(三)考生參加筆試、面試、體檢和考察等,均須持本人有效身份證,凡在規定時間內未按要求參加的,均視為自動放棄。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五)需要咨詢報考招聘相關政策及問題的,可撥打電話:16638600133(河南奔鼎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咨詢時間為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地址:許昌市天寶路魏都區市民之家6樓62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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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許昌市魏都區人民法院公開招聘司法輔助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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