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時間:2025年4月15日9:00至4月21日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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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鄭州市2025招才引智-市教育局直屬學校招聘優秀畢業生崗位計劃表
2.鄭州市2025招才引智-市教育局直屬學校招聘優秀畢業生報名表
根據《中組部、人社部關于進一步做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24〕57號)和《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鄭州市中小學教育英才計劃實施辦法的通知》(鄭政辦〔2022〕78號)精神,結合我市教育實際,市教育局直屬學校招聘優秀畢業生從教。公告如下:
一、招聘學校、專業崗位、名額及具體要求
此次招聘優秀畢業生涉及學校32所,招聘崗位187個,共招聘323人。各學校專業崗位需求、資格條件、計劃人數等情況詳見《鄭州市2025招才引智-市教育局直屬學校招聘優秀畢業生崗位計劃表》(附件1)。
二、招聘范圍
具有國家建設學科高等院校2025年應屆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畢業生或擇業期內(2023年、2024年)未就業的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畢業生。
報考人員須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等相關資格證書。
三、招聘條件
(一)招聘人員必須具備的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熱愛祖國,熱愛教育事業,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身體健康。
2.在校學習期間,必修課不能有不及格記錄。
3.教師資格證的學科須與報考崗位一致;教師資格證未下發者須提供教師資格證合格證明。
4.具有普通話二級乙等及以上資格(報考語文學科須二級甲等及以上)。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應聘
1.在讀的非2025年應屆畢業生;
2.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3.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以及尚未解除黨紀、政務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監察調查的人員;
4.曾在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聘紀律行為還在禁考期的;
5.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6.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回避關系包括《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第六條和《河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規程》第五十五條所列情形;
7.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確認
1.報名方式。報考人員按照公告要求,發送電子郵件進行報名。報名郵件以“姓名+崗位”的格式命名,并隨郵件發送《鄭州市2025招才引智-市教育局直屬學校招聘優秀畢業生報名表》(附件2)。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
2.報名時間。2025年4月15日9:00至4月21日17:00
3.招聘學校對網上報名考生進行資格初審,對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以郵件或電話等形式告知現場資格確認等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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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現場資格確認時攜帶:
(1)《鄭州市2025招才引智-市教育局直屬學校招聘優秀畢業生報名表》(附件2)3份。(本人手寫簽名,粘貼好照片);
(2)二代身份證(或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
(3)學生證;
(4)《畢業生推薦表(函)》、在校期間成績單(加蓋“院〈處〉”的公章,《畢業生推薦表(函)》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
(5)教師資格證;
(6)普通話水平等級證;
(7)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8)暫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需畢業學校院系提供相關證明,教師資格證未下發者須提供教師資格證合格證明;
(9)其他與專業相關的獲獎證書或業績證書。
以上證書及相關材料提供復印件1套,并按以上順序擺放。
5.考生提交的相關材料必須真實有效,資格確認合格人員進入考試環節。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對在各環節發現不具備報考資格條件、不符合招聘條件、弄虛作假、提供影響錄用不實信息或違反招聘規定的,一經發現按規定取消其報考資格及應聘資格。
(二)考試
1.考試采取教學技能測試和面試相結合方式,由市教育局統一組織實施。
2.在組織考試時,參加考試人員未按要求參加的、逾期不到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
(三)體檢、考察
1.體檢由招聘學校負責組織安排,體檢標準參照現行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根據考試成績和體檢結論,擇優確定考察對象。考察由招聘學校參照國家公務員招錄有關標準和規定進行,考察內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績、廉等方面,重點是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行、工作能力、工作態度、與工作崗位相關的心理素質等能力。
3.在體檢和考察環節,因考生放棄或者體檢、考察不合格造成的崗位空缺,不再遞補。
(四)簽訂協議
根據考試成績、體檢及考察結果,按照招聘崗位計劃確定擬聘人員名單,擬聘人員名單在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鄭州市教育局及招聘學校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簽訂就業協議。就業協議書由招聘學校擬定簽訂,也可使用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協議明確招聘學校對應聘人員進行入職查詢。
五、聘用及待遇
(一)擬聘人員畢業后,攜帶就業協議書及相關證件到招聘學校報到。擬聘人員在規定時間內辦理檔案轉遞等相關手續,因個人原因無法辦理的,取消聘用。
(二)擬聘人員進行入職查詢無問題后按程序為其辦理錄取聘用、入編等手續。新聘人員試用期一年,試用期內各項待遇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新聘用人員最低服務期三年(含試用期)。
(三)試用期滿后由各招聘學校進行綜合考察,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六、其他事項
(一)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并全面理解關于本次招聘的公告內容,確定本人是否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報名條件。如果本人報名時不符合報名條件,其報考資格無效,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報考人員個人承擔。
(二)報考人員招聘期間請關注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鄭州教育局及招聘學校網站,務必保持電話暢通,因個人原因聯系不上者,視為放棄。
(三)在報名、考試、體檢、考察等過程中,以及試用期間和崗位聘用后,查明有違紀違規和違法行為的,按照《刑法修正案(九)》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等法律法規,予以嚴肅處理和責任追究。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河南省、鄭州市有關規定執行。
監督電話:0371-66962327
0371-67180721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