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對象
特招醫學院校畢業生的招聘對象為:應屆和往屆醫學院校畢業生(含研究生、本科生、專科生)。
全科醫生特設崗位計劃的招聘對象為:具有執業醫師資格,符合《關于印發基層衛生人才工程實施方案的通知》(豫衛發〔2015〕2號)、《關于實施基層衛生人才工程的補充意見》(豫衛發〔2016〕1號)和《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河南省改革完善全科醫生培養與使用激勵機制實施方案的通知》(豫政辦〔2018〕44號)、《轉發關于繼續實施基層衛生人才工程的意見》(許衛發〔2021〕124號)等文件規定資格條件的醫務人員,要優先將履約服務的農村訂單定向免費醫學生納入全科醫生特崗計劃。
369基層衛生人才工程違約人員,不得參加報名考試,一旦發現取消其資格并追究個人及相關人員責任。
二、特招醫學院校畢業生招聘專業及學歷要求
臨床醫學、中醫學、中西醫結合、口腔醫學、預防醫學、康復治療學、醫學影像技術、醫學檢驗技術、藥學、中藥學、護理學和醫學信息管理等醫學專業,報考者需獲得大專及以上學歷。
三、招聘方式
根據省醫改辦、省編辦、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人社廳、原省衛生計生委、省中醫局等7部門《關于實施基層衛生人才工程的補充意見》(豫衛發〔2016〕1號)和許昌市醫改辦、市編辦、市教育局、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原市衛生計生委等6部門《關于實施基層衛生人才工程的補充意見》(許衛發〔2016〕41號)等文件精神,為充分落實基層用人自主權,今年許昌市特招醫學院校畢業生和全科醫生特設崗位計劃招聘工作仍由各縣(市、區)自行組織實施。各縣(市、區)要在2024年8月中旬前發布各自具體招聘方案,公布在當地人社局或衛生健康委官網上。
特招醫學院校畢業生、全科醫生特設崗位計劃中報考人數達不到1:3比例的緊缺崗位,可直接采取考核方式招聘;對于參加51111工程大學生到基層招聘并在基層醫療衛生單位服務滿6年,未納入機構編制管理人員,符合特招畢業生招聘條件的,可參加特招畢業生招聘,各縣(市、區)可本著用人、留人原則,在招聘程序上給予傾斜,具體招聘政策由各縣(市、區)根據實際情況予以確定。
四、待遇保障
(一)經費補助。省級財政對特招的本科以上醫學生,按大學期間費用給予補償性補助,標準為:研究生每人每年9500元,補助3年;本科生每人每年6000元,補助5年。補償經費在服務期內分年度撥付,每年年初撥付上年度特招生額補償經費。服務期內,由中央和省級財政對特設崗位全科醫生按年人均不低于6萬元的標準安排崗位津貼,特崗全科醫生年度考核合格后,由縣級公立醫院進行發放。
(二)納入編制管理。根據許昌市醫改辦、市編辦、市教育局、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原市衛生計生委等6部門《關于實施基層衛生人才工程的補充意見》(許衛發〔2016〕41號)文件精神,2024年特招醫學院校畢業生招錄后按程序納入編制管理。特招的研究生、本科生以及取得醫學本科學歷的特招專科生納入編制管理。
特崗全科醫生聘期滿后,鼓勵留在鄉鎮衛生院工作,按有關規定將其納入常設崗位,并納入鄉鎮衛生院編制管理,優秀者可聘任到領導崗位。招聘的全科醫生如果來自公立醫院,服務期間由原單位保留其編制和身份,服務期滿可回原單位工作。
(三)福利待遇。
1.對于納入編制和崗位管理的特招生,縣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及時為其辦理相關手續,落實各項工資福利待遇,由所在單位發放績效工資,并為其辦理社會保險。
2.特崗全科醫生在服務期內納入縣級公立醫院崗位管理,享受所在鄉鎮衛生院同等崗位職工的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參加相應的社會保險。對到艱苦邊遠地區工作的特崗全科醫生按國家規定享受艱苦邊遠地區津貼。
3.可享受一次提前一年晉升職稱的優惠政策;特招醫學院校畢業生到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工作的,可提前一年參加衛生專業中級技術資格全科醫學、全科醫學(中醫類)和社區護理專業的考試;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參加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到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工作的,可直接參加中級職稱考試;晉升高級職稱時,外語、論文、工作量不作硬性規定;特崗全科醫生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聘用到全科主治醫師崗位。
4.通過特招、特崗計劃招錄到鄉鎮衛生院工作人員,單位要為其提供必要的周轉住房和必要的生活條件。
五、履約要求
由用人單位與特招畢業生、特崗全科醫生簽訂聘用合同,合同簽訂情況報當地衛生健康部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備案。特招畢業生在基層工作服務時間不少于6年(含按國家規定參加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時間),特崗全科醫生在鄉鎮衛生院服務時間不少于4年。
附件1:2024許昌市基層醫療機構特招醫學院校畢業生計劃名額分配表.xls
202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