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項城市人民法院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聘用制書記員8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聘用制書記員
二、招聘條件
(一)報名參加招聘的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養、專業能力和職業操守;
2.具備中專以上學歷;
3.年齡為18-35周歲(在1985年5月30日-2002年5月30日期間出生);
4.熟悉計算機操作,熟練掌握速記、辦公軟件運用等崗位必需的業務技能;
5.根據工作需要,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1.60米以上,五官端正、身體健康,無傳染性疾病、身體無殘疾、無紋身;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
3.人民法院經司法程序認定的失信被執行人;
4.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得出結論的;
5.違反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品行不端,且造成不良影響的;
6.其他不適宜擔任聘用制書記員情形。
三、招聘名額
聘用制書記員男6名,女2名。
四、薪酬待遇
聘用制書記員薪酬標準參照本院統招聘用制書記員薪酬標準核定。
五、招聘程序
(一)報名
采取現場報名方式,考生須攜帶畢業證、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2張、個人半寸免冠照片2張。報名時間為2020年6月13日-14日。報名地點:項城市人民法院政治部(510辦公室)。
(二)考試及資格審查
1、考試分為筆試、速錄技能測試和面試,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30%+速錄技能測試成績×40%+面試成績×30%,滿分100分。
筆試。筆試采用閉卷方式,主要考察考生綜合素質,不指定參考用書。
速錄技能測試。測試的形式為聽打,即播放一段錄音,時長為10分鐘。
面試。面試人員憑本人有效身份證按規定的時間到面試地點候考。未按規定候考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的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2、資格審查。本次招聘在速錄技能測試前開展現場實質性資格審查,在招聘的任何環節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弄虛作假的,報考聘用資格一律無效,且責任自負。
3、體檢。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確定體檢名單,體檢費用由報考者承擔。因體檢不合格或體檢對象放棄體檢、考察不合格而出現缺額時,在已參加人員中按總成績排名依次遞補。
4、聘用。根據考試成績排名,結合招聘人員數量及性別,從高分到低分依次聘用。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后,由勞務派遣公司與被聘用人員簽訂勞務派遣合同,期限為1年。合同期滿后,經考核稱職的,可續簽勞務派遣合同。
六、其他事項
(一)在招聘過程中,對申報材料故意隱瞞、弄虛作假的,一經發現證實,取消聘用資格,考生本人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
(二)考生應保證通訊工具暢通,因通訊不暢導致相關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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