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鄭州旅游職業學院是河南省唯一一所以培養旅游人才為主的公辦高等職業院校,是全國職業教育先進單位、中國旅游協會教育分會副會長單位、國家旅游局旅游職業教育校企合作示范基地、河南省“雙高校”建設單位、河南省高等職業教育品牌示范校、河南省旅游職業教育集團理事長單位,被業界譽為河南旅游人才培養的“黃埔軍校”。為適應學校快速發展需要,充實師資隊伍,提升辦學水平,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人事代理專任教師18人和專職輔導員12人。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要求
鄭州旅游職業學院2023年人事代理專任教師、專職輔導員招聘需求計劃(見附件)。
二、報名條件
(一)應聘人員必須具備的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教育事業;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素養;
3.具備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識、能力或技能;
4.具有從事教育工作所需的身體條件(按照高校教師資格體檢標準執行);
5.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和其他條件;
6.年齡要求:專任教師不超過35周歲(1988年1月1日
以后出生),專職輔導員不超過30周歲(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應聘:
1.正在接受司法機關、紀檢監察機關立案偵查審查的;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
3.曾在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聘紀律行為的;
4.國家和省、市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
三、招聘程序
(一)信息發布
所有與招聘有關的公告、報名、通知及成績公示等有關通知事項均在鄭州旅游職業學院招聘網站進行發布。
(二)網上報名
報名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登陸鄭州旅游職業學院招聘網站后,首先使用本人手機號進行賬號注冊,再根據崗位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內,填寫應聘信息,完成個人信息提交。
網上報名人員需在指定時間、地點到我校進行現場資格審查。
(三)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須攜帶以下材料:
1.報名表1份(招聘網站打印);
2.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3.本、碩階段的學歷、學位證書的原件、復印件,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中國學位與研究生信息網”下載打印的第一學歷至最高學歷的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和學位認證報告(2023年7月31日前畢業但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的人員須提供碩士研究生就讀學校的畢業生推薦表);
4.留學回國人員須提供國家教育部門的學歷學位認證原件、復印件;
5.已就業考生須提供由所在工作單位出具的同意其報考我校的證明或者已從原單位辭職的證明(如確有困難,經同意,可在體檢時提供)。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一旦查實應聘人員資格不符或弄虛作假,隨即取消聘用資格。
(四)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試講、答辯等),在市人社局、教育局的指導下,由我校具體組織實施。
考生持本人身份證(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或臨時身份證)按照指定時間、地點參加考試。未按要求參加考試的考生,視為自動棄權。
1.筆試,滿分100分。筆試以閉卷方式進行,不指定考試范圍和教材,主要考察
應聘崗位所需的公共知識和專業基礎知識等,測評應聘人員適應崗位要求的知識水平和業務素質。筆試成績在學校招聘網站上進行公布。
筆試時,招聘崗位人數與通過資格審查人數未達到1:3比例的,相應遞減招聘崗位人數,變動情況將及時在招聘網站公布。筆試結束后,若出現某崗位參加筆試人數不足3人,取消該崗位招聘。
2.面試(試講、答辯),滿分100分。面試(試講、答辯)人選根據筆試成績,按各崗位擬招聘人數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專任教師崗位組織進行試講答辯,專職輔導員崗位組織進行面試。此環節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理解能力、表達能力、專業能力和應變能力等。面試(試講、答辯)環節將全程錄像,整場考試結束后,于當天公布成績及排名。面試(試講、答辯)成績低于60分者,將不予聘用。
面試當天若某一崗位只有1人到場,取消該崗位招聘,若有2人(含)以上到場,面試繼續進行,成績有效,未到場人員成績視為零分。
3.考試總成績總成績=筆試成績×50%+試講答辯(面試)成績×50%。總成績低于60分者,將不予聘用。
(五)體檢、政審
根據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招聘崗位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體檢標準參照《河南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7年修訂)》,在學校指定的醫療單位進行,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合格者進入政審,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擬任崗位資格等情況,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有體檢或政審不合格者,根據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遞補不超過兩次)。
(六)公示
根據體檢、政審結果,經學校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研究確定擬聘用人選,報校黨委審查;經審查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學校招聘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
(七)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的人員,按有關規定簽訂勞動合同,辦理聘用手續。新聘教師到校后需承擔3年兼職輔導員工作。
四、待遇
1.在聘期內實行人事檔案單位代理,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首次聘期為一年,首聘期結束后按學校規定進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予續聘。
2.參照與編制內同級同類人員相應的國家規定的月工資(崗位工資+崗位津貼+薪級工資)標準執行,每年按12個月發放工資;繳納社會保險(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的單位承擔部分。
3.享有參加黨、團、工會活動,以及參加學校組織的政治理論學習和業務培訓的權利。
4.聘用人員應在兩年內取得高校教師資格證,否則解除勞動合同。
五、時間安排

六、有關說明
1.請應聘人員認真閱讀并全面理解本公告內容,確定本人符合報名條件。如果本人不符合招聘條件而報名,其報考資格、考試成績均無效,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2.應聘人員未按照鄭州旅游職業學院招聘有關通知要求執行的,一律按自動放棄處理;在招聘過程中所留聯系電話應保持暢通,因個人原因聯系不上者,視為自動放棄。
3.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應聘人員提交的信息及相關證明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凡發現應聘與報名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或提供虛假信息的,取消考試、聘用資格。
4.本方案未盡事宜,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5.公開招聘工作地點:鄭州旅游職業學院象湖校區(鄭州市鄭東新區金龍路188號)
6.網上報名咨詢時間:
2023年7月20日—24日9:30-12:00,13:00-16:00
聯系人及電話:
楚老師(專任教師) 18037816103
艾老師(專職輔導員)18239916827?
7.監督電話:0371-61130032
(7月25日-27日、7月30日9:30-12:00,13:0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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