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學校簡介
河南工程學院地處河南省省會鄭州市,是經國家教育部批準設立的一所省屬公辦普通本科院校,是河南省重點建設的“示范性應用技術類型本科院校”、河南省碩士學位授予單位重點立項建設單位、河南省首批“裝配式”建筑人才培訓基地、河南省首批“中華優(yōu)秀文化傳承基地”、河南省文明校園、河南省高校先進基層黨組織。學校辦學歷史悠久,辦學基礎扎實,育人質量突出,師資水平較高,科研成效顯著。為建設高水平應用技術大學,開啟新時期學校事業(yè)發(fā)展新征程,學校制定了“建好示范校、創(chuàng)辦碩士點、努力建大學”的“三步走”發(fā)展戰(zhàn)略。根據學校頭雁計劃和工業(yè)軟件學科發(fā)展需要,學校主動服務行業(yè)和地方經濟社會發(fā)展,堅持產教融合、校企合作,不斷提高教學、科研和科技服務水平。
二、公開招聘工作組織領導
為確保我校公開招聘工作的順利進行,成立由校主要領導為組長的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招聘工作辦公室,成員由人事處、教務處、學生工作部、紀委監(jiān)察專員辦公室等部門負責人組成,分管人事校領導任辦公室主任。學校公開招聘工作辦公室設在人事處,負責招聘的組織、協(xié)調工作。
三、招聘對象
(一)高端人才
符合河南省高層次人才認定條件的,不受招聘崗位等條件的限制,按照“一事一議”、“一人一策”方式引進。
(二)高層次人才
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
3.熱愛教育事業(y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無違法犯罪記錄;
4.具有正常履職所需的身心條件(須符合我校教師入職體檢要求);
5.一般為普通高等教育博士研究生,35歲以下(199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博士后、具有高級職稱或其他符合學校發(fā)展緊缺需要的,經學校評估條件優(yōu)異的年齡可放寬至45歲(198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專業(yè)及要求:
根據個人學習工作經歷、高水平代表性業(yè)績等進行綜合評估,分為A、B、C三類,具體認定標準詳詢各用人單位。
招聘崗位、專業(yè)、學歷學位等信息詳見附件1《河南工程學院2025年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一覽表》。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應聘
1.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曾在公務員招錄、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聘紀律行為的人員5年內不得參加本省內各級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
4.國家和省另有規(guī)定不得應聘到事業(yè)單位的人員。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方案在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及河南工程學院網站發(fā)布。招聘信息2025年有效。學校將根據崗位報名情況,分批實施面試、體檢、考察等程序,招滿為止。
(二)報名
應聘者可電話聯(lián)系用人單位負責人員,填寫《河南工程學院高層次人才報名表》(附件2),提供報名所需的學位、學歷、業(yè)績成果等證明材料,并按照以下規(guī)則命名:“姓名+專業(yè)+學歷+應聘單位”,以電子郵件的方式發(fā)送至[email protected]及用人單位郵箱。
(三)資格審查
學校根據招聘工作安排、用人需求以及符合報名條件的人數(shù)情況,適時進行資格審查。應聘者需對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提供虛假信息、偽造相關材料者,一經發(fā)現(xiàn),立即取消應聘資格,本人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
(四)面試
通過資格審查人員,由學校分批組織面試綜合考核。面試形式為試講及綜合性考核,一般包括課程試講、個人教學科研經歷自述、答辯等環(huán)節(jié),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專業(yè)技術水平、語言表達能力、分析判斷能力等方面的綜合素質。面試滿分100分,面試成績低于60分者,將不予聘用。
(五)體檢和考察
體檢工作由我校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參照《河南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7年修訂)》。體檢合格人員由我校用人單位對其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等進行考察。對有違紀違規(guī)記錄、以及其他不符合應聘條件的人員,經核實取消應聘資格。
(六)公示
體檢、考察合格人員即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分批在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學校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六、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的人員,按照有關規(guī)定辦理相關手續(xù),其工資待遇按河南省事業(yè)單位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七、紀律與監(jiān)督
學校紀檢監(jiān)察部門將對公開招聘工作全程監(jiān)督檢查,對舉報和申訴進行調查處理。對弄虛作假,在考核過程中作弊的應聘人員,一經查實,將取消其應聘資格。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相應處理。
監(jiān)督電話:
0371-69691970(省教育廳人事處)
0371-69690340(省人社廳事業(yè)處)
0371-62508115(學校紀委監(jiān)察專員辦公室)